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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房交易增值税比例确定了!
来源:财政部 编辑:理臣教育 2016-03-25 1068
随着两会的召开,营改增政策的全面推开,备受各方关注的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终于落定。

财政部公布的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》对此做出明确,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,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。

而对北上广深四市,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,按照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%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;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(含2年)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,免征增值税。

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平稳实施,国税总局近日也发文称,全面推开营改增后,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在一定过渡期内委托地税部门代征。

据了解,现行个人二手房交易环节营业税(不含附加税)税率为5%,税基为房屋全额销售价格;增值税是流转税的一种,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。此次规定按5%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,基本实现了原有税率及优惠政策的平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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