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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财税辅导 > 经典案例 > 某绿化工程公司签订合同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节税案例
某绿化工程公司签订合同用足税收优惠政策节税案例
来源:理臣资讯 编辑:理臣教育 2016-06-07 1108
一、企业情况概述
 
(一)企业基本情况
XX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是集园林绿化、景观、小品设计施工、苗木销售培育为一体的综合性绿化工程公司。公司具有国家三级施工企业资质,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。
 
(二)经营范围
1、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,包括:综合公园、社区公园、专类公园、带状公园等各类公园、生产绿地、防护绿地、附属绿地、等各类绿地;
2、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蓬地、栽植及小品、花坛、园路、水系,喷泉、假山、雕塑、广场铺装、驳岸、单跨10米以下的园林景观人行桥梁、码头以及园林设施、设备安装项目等;
3、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;
4、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、花卉、草坪的培育、生产和经营。
 
二、项目情况
 
工程名称:XX小区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;
工程造价:2,153,950.00元;
园林工程造价:481,173.00元;
绿化工程:859,233.00元;
仿古建筑工程:66,852.00元;
装饰装饰工程:504,928.00元;
建筑工程土石方,建筑物超高,垂直运输,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:212,710.00元;
一般建筑工程,三类工程:29,054.00元。
 
三、筹划前应交纳的税款


筹划前应缴纳税款:项目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收入,按照工程总价2,153,950.00元计算应:
应缴纳营业税=2,153,950.00*3%=64,618.50元;
应缴纳城建税=64,618.50元*7%=4,523.30元;
应缴纳教育费附加=64,618.50元*3%=1,938.56元;
应缴纳地方教育费附加=64,618.50*2%=1,292.37元;
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合计:72,372.73万元。
应缴纳印花税2,153,950.00*0.03%=646.19元。
应缴企业所得税按15%的利润计算2,153,950*15%*25%=80,773.13元。
合计应缴纳的税金为:72,372.73+646.19+80,773.13=153,792.05元。
 
四、方案总思路
 
方案一:成立一个苗木种植公司,将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、园林绿化苗木、花卉、草坪的培育、生产业务放在苗木种植公司经营。
 
筹划思路:
 
园林工程和绿化工程在签订合同时分开苗木款和绿化工程款。
苗木种植公司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规定: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。
苗木种植公司销售自己种植的花草苗木可免征增值税,由苗木种植公司既销售花草苗木,又提供绿化工程劳务,在签订合同时分开苗木款和绿化工程款。
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规定: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,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,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,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;
未分别核算的,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。苗木种植公司销售花草苗木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,属于“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”,因此,对销售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,对提供的建筑业劳务应征收营业税。
 
筹划后:
园林工程苗木为:446,873.00元;
绿化工程苗木为:756,212.00元;
苗木款免交营业税为:(446,873.00+756,212.00)*3%=36,092.55元;
苗木款免交城市维护建设税为:36,092.55*7%=2,526.48元;
苗木款免交教育费附加为:36,092.55*3%=1,082.78元;
苗木款免交地方教育费附加为:36,092.55*2%=721.85元;
园林工程,绿化工程苗木款免交营业税及附加合计为:36,092.55+2,526.48+1,082.78+721.85=40,423.66元。
园林工程苗木绿化工程苗木免交企业所得税合计为:(446,873.00+756,212)*15%*25%=45,115.69元。
方案一:共降低税金总额为40,423.66+45115.69=85,539.35元。
 
方案二:装饰装修工程可以采取甲供材的方式,由建设方提供材料,施工方仅就工程费缴纳营业税及其附加,节省了原材料应该缴纳的税款。
 
筹划思路:
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《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》(财税[2006]114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明确了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,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、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(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)确认计税营业额。
 
筹划后:
1、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409,483.00元;
免交缴纳营业税为409,483.00*3%=12,284.49元;
免交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2,284.49*7%=859.91元;
免交教育费附加为12,284.49*3%=368.53元;
免交地方教育费附加为12,284.49*2%=245.69元;
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免交营业税及附加合计为:12,284.49*+859.91+368.53+245.69+=13,758.62元。
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免交企业所得税合计为409,483*15%*25%=15,355.61元。
方案二:共降低税金总额为 13758.62+15355.61=29114.23元。
 
纳税筹划结论:经过纳税筹划降低共降低税金合计为85539.35+29114.23=114653.58元。
 
五、纳税筹划实施方案
 
1、以部分现金投资注册一家xx种植有限公司,新的企业名称等由贵公司股东最终拥有着共同确定,办理工商、税务等部门登记。与甲方分别签订苗木款合同1,203,085.00元和园林及绿化工程款合同137,321.00元。去税务局申请填开苗木款1,203,085.00元的免税发票。
 
2、装修装饰工程的材料部分由甲方提供,XX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甲供材合同409,483.00,施工费95,445.00。
 
3、XX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与甲方签订建筑施工合同(仿古建筑工程66,852.00元. 建筑工程土石方、建筑物超高、垂直运输、特大型机械场外运输及一次安拆:212,710.00元,一般建筑工程、三类工程:29,054.00元)。
 
本方案是根据园林工程、绿化工程、装饰装修工程的特性、将企业的混合经营分解、利用税收优惠政策、单独设立相关类型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。所以本方案可以长期使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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